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正常上班时间办理,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勐永镇办理点:7月28日—9月30日,勐永镇中心校(勐永镇人民政府);
勐撒镇办理点:7月28日—9月30日,勐撒镇中心校(勐撒镇人民政府);
孟定镇办理点:7月28日—9月30日,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孟定)办公楼一楼;
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月28日—9月30日,耿马县全民健身中心街面二楼,县教育体育局斜对面。
为实现现场错峰办理,请提前进行网络预约:https://lcgmzxdk.mikecrm.com/sR5ZjRo,请各位同学及家长做好防疫相关工作(戴好口罩)。
以上是现场办理时间,本年度续贷继续实行远程办理,办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30日。
二、求助热线(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至14:30至18:00)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招行服务热线:95555
县学生资助中心:0883-6122421
孟定镇办理点,联系人,杜林稳(13988399345)
勐撒镇办理点,联系人,刘艳芬(0883-6417020)
勐永镇办理点,联系人,何朝进(0883-6498703)
其它乡镇POS机还款
大兴乡中心校,联系人,周正忠(0883-6460021)
洪乡中心校,联系人,李世学(0883-6370004)
四排山乡中心校,联系人,朱光明(0883-6350222)
贺派乡中心校,联系人,张知(0883-6330006)
勐简乡中心校,联系人,杨继军(0883-6399179)
宣传邮箱:gmxzxdk@163.com密码:gm6122421所有的资助信息和材料都会在宣传邮箱发布,需要材料的进入邮箱下载。贷款成功后实名加入QQ群(进群后修改群名片届次+姓名,如:2015王乔):耿马助学贷款(一)143633881,耿马助学贷款(二)623375600。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网上自助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注意要反复核对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打印并签字。
2.到县资助中心或办理点签订合同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两人必须到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乡镇办理点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3.高校录入回执
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不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4.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11月上旬,贷款合同经云南省分行审批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划至学生帐zhang户(合同第二条中的招商银行代理结算帐户)。发放成功后,会有短信通知(发到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贷款学生就读的学校账户,用于支付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就读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资金留在贷款学生账户中,绑定招行账户的,贷款剩余资金已发放至该招行账户中,可直接使用。对于因年龄等原因暂时无法在线开立招行账户的,可登录招商银行APP“助学贷款专区”点击“去提现”,提现至本人名下银行卡中。
(二)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远程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截图请到宣传邮箱和QQ群查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2)登录在线系统后,点击“申请贷款”;
(3)点击“申请贷款”,会弹出短信验证界面(操作手机号码与系统所留手机号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先修改信息);
(4)通过验证后点击“确定”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5)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界面;
(6)填写共同借款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对贷款资料进行确认;
(7)确认贷款资料无误,点击“下一步”提交贷款材料,系统弹出“贷款申请资料保存成功”,并提示贷款签订方式选择;
(8)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弹出远程受理协议页面;
(9)同意远程受理协议,进入合同预览页面;
(10)系统弹出“身份认证授权”窗口,自动生成该笔贷款申请支付宝身份验证所需二维码;
(11)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
(12)扫描完成后,自动跳转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实名认证专用通道,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
(13)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
(14)身份认证完成;
(15)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耐心等待老师审批受理即可;
(16)当县资助中心老师审核成功后,会给续贷学生发送贷款办理成功与回执验证码短信,续贷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
(17)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不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2.到资助中心或办理点办理
方法同首贷,网上自助申请(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申明、导出《申请表》并签字)→县级学生资助部门(贷前审查、签订合同)→高校录入回执→国开行审批发放。
注意,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四、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生源信用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不是捐助式的无偿援助,读书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生应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期限是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建议:不要低于10年,为升学预留还款期限。
(四)贷款利率和利息
1.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2.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款宽限期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
助学贷款每年还一次,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贷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9月1日至9月20日。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或专升本)应及时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录取通知书),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可继续申请助学贷款,但已经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延长。
五、申请条件
(一)贷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贷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贷款人应为监护人。
六、如何偿还贷款
(一)按合同约定正常还息还本
助学贷款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每年只需要还一次,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合同的最后一笔在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
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至毕业后5年内只还利息(第一次偿还贷款的时间是毕业当年的12月),毕业第6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需要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每天都可以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站提交提前还款申请,15日前提交的,当月20日扣款,15日后提交的下个月20日扣款,下个月1日可以查看还款信息。
(三)逾期还款
不需要申请,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
(四)还款方式(以下任意一种)
1.银联POS机还款
学生或家长可持银行卡到县学生资助中心或每个乡镇中心校刷卡还款。
2.用支付宝还款
(1)还款。任意一个支付宝登录(电脑或手机),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常用服务选“在线还款”→输入合同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及身份证号——查询还款信息——确认还款。
(2)充值还款。助学贷款合同第二条指定的支付宝账号登录(电脑或手机),充值即可,注意只能是余额不能充到余额宝。
(3)转账还款。任意一个支付宝登录(电脑或手机),转账→转账到支付宝(助学贷款合同第二条指定的支付宝账号)。
3.银联云闪付小程序还款
(1)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并注册。
(2)在云闪付首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依次点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还款”,输入身份证查询后付款。
七、诚信教育
违约行为产生的后果
(一)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二)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将对多次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1.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一旦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2.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3.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影响个人出行。个人出行将遇到各种阻碍,如不能乘坐飞机,无法入住星级酒店等。
八、特别提醒
(一)2022年,首贷学生通过招商银行发放和回收,续贷学生通过支付宝发放和回收。
(二)借款学生对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后若有信息变化的,应及时、准确在学生在线系统上修改。
(三)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4日